?提示:点上方"三原老张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和受益水平,切实减轻门诊特殊病患者就医经济负担,根据《三原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年度申请鉴定工作方案》(三医保发24号)、《关于做好我市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工作的通知》(咸医保中心函13号)精神,现就我县年度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鉴定范围
参加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二、申请鉴定时间
(一)个人材料申报时间:5月13日至5月21日
(二)医保服务站递交材料时间:5月24日至5月25日
(三)医院审核鉴定时间:5月26日至6月1日
(四)鉴定结果报送时间:鉴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五)鉴定结果查询时间:6月25日
三、申请地点
各镇(办、中心)医保服务站负责安排辖区参保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申请地点。
四、申请资料
1、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健康卡复印件
2、《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申请表》带照片
3、参保人员首次参加鉴定时按要求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公章);有效期满需重新申请鉴定的提供住院病历资料或门诊病历原件(需附相关化验结果及辅助检查报告单)。
各镇(办、中心)医保服务站负责安排辖区城乡居民(包括社区居民)的资料接收,申请人将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一人一个档案袋按各乡镇医保站安排的时间地点及时提交。
五、咸阳市门诊特殊病病种名称:
(一)待遇有效期为5年的病种(7个):1.原发性高血压2级以上(含2级);2.糖尿病及糖尿病伴并发症;3.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4.精神疾病;5.系统性红斑狼疮;6.肝硬化失代偿期;7.恶性肿瘤晚期。
(二)待遇有效期为2年的病种(20个):1.脑血管病恢复期;2.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3.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4.慢性肺源性心脏病;5.帕金森综合征;6.多耐药肺结核;7.慢性活动性肺炎;8.类风湿性关节炎;9.甲状腺功能亢进;10.甲状腺功能减退;11.慢性阻塞性肺病;12.风湿性心脏瓣膜病(有心衰);13.强直性脊柱炎;14.癫痫;15.大骨节病(Ⅱ、Ⅲ度患者);16.中重度氟骨症;17.慢性克山病;18.肝豆状核变性;19.间质性肺炎;20.阿尔茨海默症。
六、注意事项
1、年参加门诊特殊病鉴定通过的、待遇有效期为2年病种的原城镇居民今年已满两个年度,该部分人员需要继续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的统一重新参加今年的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待遇有效期为5年病种的,年再重新申请鉴定,无需参加本次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
2、凡于年已通过门诊特殊病鉴定且不需要更换病种的所有城乡居民,均不参加本次申请鉴定。
3、三原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
医保经办中心办公室-医保经办中心居民待遇股-三原县医疗保障局
来源:三原县医疗保障局
以上信息均来自三原老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