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儿童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建立及验证过程的相关信息
A.1参考区间建立的步骤
中国儿童参考区间建立遵循WS/T的规定。
参考区间建立的主要步骤如下:
a)选择参考个体,组成参考样本组;
b)采集血液样本;
c)分析血液样本,获得参考值;
d)统计处理参考值,建立参考区间。
A.2参考个体选择
A.2.1参考样本组的选择
参考人群为我国儿童健康人群,参考样本组选自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华中、华南、华东7个地区城乡居民,年龄范围为28天~18岁。
每个地区入选参考个体约人,28天~<1岁的参考个体数至少人,1岁~18岁每3岁年龄段的参考个体数至少人,男女比例为1:1。
最终入选建立静脉血参考区间的参考个体共计人,末梢血参考区间的参考个体共计人。
A.2.2参考个体的选择
A.2.2参考个体的选择
各中心分别在所在地区募集表观健康个体,征得知情同意,通过问卷调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筛选参考个体。
筛选标准满足以下要求:
a)问卷调查、体格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表观健康儿童;
2)医院诊断的先天性疾病患者;
3)2周之内无发热及罹患各种急性疾病;
4)无慢性系统疾病,主要包括:
血液系统疾病(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异常疾病等)、变态反应性疾病(湿疹、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皮炎、特应性皮炎、过敏性鼻炎、消化系统过敏性疾病、食物过敏等)、呼吸系统疾病(急性呼吸道感染、肺畸形等)、泌尿系统疾病(紫癜性肾炎、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等)、消化系统疾病(慢性腹泻、炎症性肠病等)、风湿免疫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循环系统疾病(心肌炎等)、内分泌和遗传代谢性疾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恶性肿瘤及肿瘤放化疗、烧伤和肌肉创伤等;
5)无消瘦:
消瘦的定义为:
5岁及以下儿童采用BMI-Z评分评估,首先计算不同年龄的BMI-Z评分,然后根据WHO公布的儿童生长曲线将BMI-Z评分小于-3者定义为消瘦;
6岁~18岁儿童采用BMI评估,根据学龄儿童青少年营养不良筛查行业标准(WS/T)发布的不同年龄BMI消瘦筛查界值进行判断;
6)近期无以下情况:
1周内有服药史者,包括治疗性药物或保健品(如抗生素、糖皮质激素、维生素C等);
1月内经历手术、输血或大量失血者。
b)通过实验室检查排除:
1)空腹血糖≥7.0mmol/L;
2)白细胞计数3.0×/L或15.0x/L;
3)血红蛋白90g/L;
4)地中海贫血:
2岁以下,所有儿童完成了基因检测,基因分析阳性者排除;
2岁及以上,以基因分析结果为金标准,采用ROC曲线确定MCV<75fl者排除;
5)血清铁9.0umol/L。
注:排除标准依据卫生行业标准、参考权威书籍和文献、综合检验及临床专家意见以及统计分析结果而制定。
A.3血液样本采集与处理
静脉血采集与处理按照WS/T及儿科临床标本采集有关要求执行;
末梢血采集与处理按照《中国末梢采血操作共识》执行。
具体要求如下:
a)参考个体准备:
1)饮食要求:
采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全血细胞分析检测无禁食要求;
2)避免运动影响:
采血前三天内不做剧烈运动,采血前至少休息10min-15min;
3)避免情绪影响:
平静状态下采血,尽量避免情绪激动;
4)避免药物影响:
采血前七天内停止服用各种治疗性药物或保健品(如抗生素、糖皮质激素、维生素C等);
5)避免不良生活习惯影响:
采血前七天内停止吸烟、饮酒或熬夜。
b)采血前的准备:
1)在光线充足、空气流通、清洁舒适的环境下进行血液样本采集;
2)按照WS/T和《中国末梢采血操作共识》准备采血所需一般物品,其中采血针经过适用性评估;选用管壁光滑、添加剂比例恰当、喷涂均匀、标识清晰的采血管;
3)操作者语言温和、动作轻柔,以安抚受试者,使其保持情绪稳定。
c)采血:
1)静脉血:
4个月以内的婴儿行颈外静脉或头皮浅静脉采血;
3岁以上的儿童多行肘正中静脉或贵要静脉穿刺;
其他年龄段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采用规格为21G一次性蝶翼针和含乙二胺四乙酸盐(EDTA)抗凝剂采血管;
通过真空采血方式采集静脉血并混匀样本。
2)末梢血:
28天及以上的参考个体,一般选择左手无名指的尺侧作为穿刺部位,穿刺部位要求无感染、血供良好。
用75%乙醇进行皮肤消*后,采用规格为21G一次性安全型末梢采血器进行穿刺。
在采集点的下方,轻柔、间歇性地对穿刺点周围组织施加压力以增加血流量,用无菌棉球或棉签拭去第一滴血,使用一次性微量采血吸管将血液转移至一次性末梢采血管内(含EDTA抗凝剂),封闭末稍采血管帽,采用上下颠倒或轻弹的方式进行末梢血混匀。
d)血液样本处理:
1)样本保存与运送:
样本采集后须再次核对受试者信息,并观察样本质量,做好标识。
样本于18℃-25℃保存,静脉血须在采集后8h内完成检测,末梢血须在采集后4h内完成检测。
样本如需转运至实验室,应采用防水、防漏、结实的运送箱运输,途中避免振荡。
2)实验室排除不合格标本:
如采集量不足、肉眼观察有血凝块、显微镜下有血小板聚集的标本)的影响;
静脉血还应同时排除溶血、脂血和高胆红素的影响。
A.4血液样本的检测
A.4.1通用要求
按《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及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所在实验室的血细胞分析检测程序并予以实施。
A.4.2分析系统
使用目前我国临床实验室常用的血细胞分析系统及其配套试剂进行血液样本检测。
A.4.3分析系统校准和性能验证
每年至少两次使用配套校准品对分析系统进行校准。
按照WS/T的有关要求,对分析系统的本底计数、携带污染、精密度、线性、正确度、不同吸样模式的结果可比性及实验室内的结果可比性等进行验证,评价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A.4.4血液样本检测及质量控制
分析系统性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血液样本检测,每份样本检测一次。
室内质量控制采用高值、中值和低值3个水平配套质控品。
每台仪器在累计个测试后或开机每间隔6h必须进行第二次3个水平质控品的检测。
室内质控应符合WS/T要求。
每年定期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血细胞分析正确度验证及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结果符合要求。
A.5参考值处理及参考区间建立
A.5.1离群值检查及处理:
a)遵循CLSIEP28-A3c建议,采用Tukey法检查离群值,即将各年龄、性别亚组内大于四分位间距上限(Q3,75%分位数)+1.5倍四分位间距(IQR=Q3-Q1)或小于四分位间距下限(Q1,25%分位数)-1.5倍四分位间距(IQR)的参考值定义为离群值;
b)针对符合以上定义的离群值,到原始数据库中进行溯源,结合筛查问卷、体检与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分析离群值产生原因;
c)遵循CLSIEP28-A3c建议,如果有明确原因时,应将离群值排除,否则不予排除。
A.5.2分组判断
采用嵌套方差分析,比较各个指标在不同地区间、性别、年龄组间的差异,初步判断是否需要分组。
在地区间差异没有实际临床意义时,重点考虑年龄亚组划分。
年龄亚组划分首先采用视觉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划分;
然后通过决策树分析确定年龄亚组划分切点,将年龄四舍五入取整后,划分年龄亚组;
再采用标准正态方差检验对两个亚组之间的差别进行统计学假设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且满足亚组之间均差大子亚组合并后获得参考区间间距的四分之一时,再进一步比较组间变异是否大于个体间生物学变异;
都满足的前提下,计算该年龄亚组的参考区间,并针对该参考区间的临床适用性征求临床专家意见。
A.5.3参考限和参考区间建立
采用非参数法,计算参考值的下限(2.5%分位数)和上限(97.5%分位数)及其90%置信区间,结合临床意见对参考限进行适当调整形成参考区间。
A.6参考区间验证
A.6.1数据来源
参考区间验证过程中研究对象的纳入与排除标准、流行病学调查流程及实验室分析的质量要求标准与参考区间建立相一致。
验证数据来源于我国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华中、华南、华东7个地区的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2医院儿科。
最终入选参考区间验证的参考个体静脉血人、末梢血人。
各中心的标本检测按照实验室的检测流程,使用日常检测仪器完成。
注1:参与静脉血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验证的22家单位名单(排名按各中心完成验证样本量大小决定):
首都医科医院、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重庆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医院,高海拔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医院(高海拔地区)。
注2:参与末梢血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验证的19家单位名单(排名按各中心完成验证样本量大小决定):
首都医科医院、医院、重庆医院、医院、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医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医院,高海拔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医院(高海拔地区)。
A.6.2参考区间验证
按照参考区间建立时的性别、年龄亚组划分标准,将验证数据划分亚组后,对各地区的验证数据分别与相应亚组的参考下限与上限值进行比对,超出下限或上限范围的验证参考值所占比例大于10%时,提示该参考区间可能不适用于该地区。
本研究验证结果均满足WS/T规定要求(除外高海拔地区)。
A.7参考区间的同行评议
针对验证合格的参考区间,征求临床专家、检验专家、流行病学和统计学专家的意见,最终确立参考区间。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建立与验证儿童血细胞分析参考区间的实验室分析质量基本要求
B.1血液分析仪的性能验证和校准
B.1.1血液分析仪投入使用前,应按照WS/T对其性能进行验证。
B.1.2血液分析仪的试剂、校准品和消耗品宜配套使用;
使用非配套检测系统时,应按CLSIEP09-A3的要求与配套检测系统的结果进行比对。
B.1.3血液分析仪的校准应符合WS/T的要求。
B.1.4应确认白细胞分类计数结果的可靠性。
B.2检验程序的质量保证
B.2.1室内质量控制
a)宜使用配套质控物,若选择非配套质控物时应评价其质量和适用性;
b)至少使用2个浓度水平(正常和异常水平)的质控物;
c)应根据实验室检验标本的数量确定质控频度,实验当天至少检测1次;
d)质控数据管理按批次或每月统计1次。
B.2.2室间质量评价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并成绩合格。
B.2.3实验室内部结果可比性
不同检测系统应定期(至少半年)进行结果比对。
确认血细胞分析各检测系统的性能指标符合要求后,至少使用20份临床样本(含正常和异常标本)进行比对(可分批进行),比对结果应符合WS/T的要求。
B.3血细胞分析的计量学溯源
血细胞分析的计量学溯源见表B.1。
表B.1血细胞分析的计量学溯源
项目参考方法白细胞计数电阻抗法红细胞计器电阻抗法血红蛋白氯化高铁血红蛋白法血细胞比容微量离心法血小板计数流式细胞术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