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先兆子痫”?
先兆子痫在妊娠妇女中的发病率为3%--4%,常发生在初产妇及大龄多产妇。先兆子痫症状在妊娠第八、九月时最为典型,并进一步发展,直到分娩。然而在有些病人,这些症状在妊娠第五、六月时即开始,而另一些妇女直到分娩时或分娩后才起病。先兆子痫发生过程中,肾脏病理提示肾小球有显著改变,这些特征性病理改变在分娩后2—4*速消退并恢复正常。
一些潜在的疾病如: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或肾脏病可以增加先兆子痫发生的危险性。先兆子痫长期的预后同急性期的严重程度相关。
初产妇的先兆子痫通常为自限性,血压很快恢复正常,其后高血压和肾脏病的发生率和普通人群基本相同。伴严重先兆子痫的初产妇,特别是在妊娠4—6个月就出现先兆子痫的病人,其预后不良,在以后的妊娠中有很高的疾病复发率,并容易发生迟发性高血压。
“先兆子痫”有哪些症状?
先兆子痫的临床起病通常是隐匿的,不伴有明显的症状。可出现头痛,视力模糊,腹痛,忧虑等。体重迅速增加,颜面和四肢水肿。高血压,以舒张压升高最为明显,而收缩压通常低于mmHg。蛋白尿:很少在高血压之前出现。尿蛋白的量可以由少量(mg/24h)至肾病综合征水平(>3.5g/24h)。一般不引起血尿。
肺水肿是先兆子痫的一个常见并发症,通常由左心功能衰竭引起,还可见肾功能减退。
此外,还会伴有其他系统病变,如:血小板可显著减少,贫血伴溶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脂肪肝,腹痛,肝功能衰竭等表现。
“先兆子痫”如何治疗?
先兆子痫只有分娩后才能痊愈,严重持续性高血压(舒张压高于mmHg)、头痛、视力模糊、肾功能减退等说明病情严重,必须迅速分娩胎儿,如果血压呈轻度或中度升高,肝功能稳定,没有凝血病变或胎儿窘迫症状,可以考虑保守治疗。无症状的病人通常不必服用降压药,舒张压高于mmHg并有引起脑出血的危险性时应予降压药物治疗。
★小贴士
并非所有的降压药都可治疗妊娠高血压,某些降压药可引起严重不良反应,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是否要继续妊娠取决于孕妇的病情变化,一味强求保守治疗,会使母体产生严重并发症。
专家介绍王怡医学医院肾病内科主任
擅长:中医中药防治各种慢性泌尿道疾病、慢性胃肠道疾病、高脂血症、代谢综合征及肾虚腰痛、关节疼痛、浮肿、咳嗽等疾病,尤善于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小球肾炎、急慢性泌尿系统感染等疾病及腰痛、水肿、排尿异常等病症的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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