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银行工作的李某,任职期间利用无固定人员使用的柜员号进入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将32万元公款转入了两家熟悉的单位再取走,随后携款逃亡了15年。李某发现,利用银行无固定人员使用的柜员号进入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可以轻松把钱转入其他账户。 1995年2月20日、3月9日,他先后利用午休时间,在电脑输入了无固定人员使用的柜员号进入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将32万元公款分别转入两家饭店的账户,并修改由其本人负责的汇出款手工账,造成账目假平。
龚琳娜,不疯魔,不成活?
到底自己在担心什么?自己在后怕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