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部分药品名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医保局机关直属单位:
《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以下简称《贵州省年药品目录》)自3月1日印发后,各地积极组织目录实施,保障广大参保群用药需要。近期,国家药典委员会对年版《中国药典》中部分药品的名称进行了规范,为进一步组织做好《贵州省年药品目录》落地使用,现将规范《贵州省年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年)〉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医保办发〔〕14号)精神,现将《贵州省年药品目录》内西药“重组人干扰素α2b”(剂型为凝胶剂、栓剂),药品名称调整为“人干扰素α2b(重组人干扰素α2b)”,剂型保持不变。
二、国家谈判药品“地舒单抗”属于《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特殊药品目录》)内品种,按照国家药品目录规定,其限制使用范围为“限绝经后妇女的重度骨质疏松;限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现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查询核实,国家谈判药品“地舒单抗”有2个注册证号及2种规格,对应不同的治疗适应症。其中,注册证号为S、规格为mg(1.7ml)/瓶的品种,限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注册证号为S0019、规格为60mg(1.0ml)/支(预充式注射器)的品种,限绝经后妇女的重度骨质疏松。按照年特殊药品增补原则,结合专家论证意见,将“地舒单抗”的治疗适应症为“限绝经后妇女的重度骨质疏松”的品种,调出《特殊药品目录》,同步将《特殊药品目录》内“地舒单抗”的“使用资格条件及医保支付限定条件”修改为“限不可手术切除或者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骨巨细胞瘤”。
三、《贵州省年药品目录》西药部分中“吗替麦考酚酯”有“口服常释剂型”和“口服液体剂”2种剂型,对应不同的治疗适应症。其中,“口服常释剂型”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和Ⅲ-Ⅴ型狼疮性肾炎的患者;“口服液体剂”限口服吞咽困难的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反应。现将《特殊药品目录》内药品“吗替麦考酚酯”的“剂型”及“使用资格条件及医保支付限定条件”,对照《贵州省年药品目录》西药部分予以调整规范。
四、经专家论证,《贵州省年药品目录》内原省增补品种(编号SX63)“注射用磷酸肌酸”与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磷酸肌酸纳”属于同通用名下药品。现按照黔医保发()4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调出《贵州省年药品目录》。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年3月17日
来源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网站
编辑韦一茜
编审杨仪李劼